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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要求,我局提前布置、认真落实市局要求,利用常州市市级统一数据库,对天宁行政区域内重点污染源日常监察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一、主要做法
2016年初,我局制订年度监察工作计划,日常监察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明确了监察对象、监察方式、抽查比例、监察内容以及相关监察要求,梳理制订了详细的污染源现场检查清单。
二、开展情况
我局采用市局平台并按照方案规定抽查比例要求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工作,全年共随机抽查重点排污单位39家、一般排污单位130家(其中一季度重点污染源14家;二季度重点污染源动8家;三季度重点污染源8家、一般污染源40家;四季度重点污染源9家,一般污染源90家)。
通过抽查,发现并查处1家问题企业,随机抽查情况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将“双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上传系统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规范现场执法内容,加强联动执法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把双随机抽查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