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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我局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职责,结合本局监管权限、执法人员数量、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制定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7年,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国务院、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等文件的精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促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持续减少,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违法行为查处率100%;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三、工作日安排
2017年,局行政执法人员为8人,监察大队7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局行政执法人员的70%、监察大队受委托执法人员的90%纳入计算比例,故2017年各类工作日计算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3000,计算方式如下:
1.需要纳入计划的总人数:8×70%+7×90%=12人
2.每人全年实际工作日:(365-52×2-11)=250
3.总法定工作日:250×12=3000
(“52”为全年有52个周末,共104日;“11”为法定节假日天数。)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1700,
计算方式如下:
1.从事行政许可人数:2人
2.从事行政许可所需工作日:250×2=500
3.从事事故查处、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总人数:12人
4.从事事故查处、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所需工作日:100×12=1200
(三)非执法工作日:1100
法定年休假总数:5×2+10×2+15×8=150
(应休假期为5日的共2人,10日的2人,15日的8人)
事假病假:15×12=180
出差培训:5×12=60
党群活动:15×12=180
指导下级:15×11=165
值班:365×1=365
(四)执法检查工作日:200
3000-1700-1100=200
(五)应检查单位数:
按至少2人共同执法检查计算,全年应当列入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为:
200÷2=100家
四、计划内容
(一)行政检查
计划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0家(次),覆盖1个镇和6个街道大部分行业以及部分市管企业。详细名单见附件。
(二)行政许可
事项依申请,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暨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系统进行办理。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各类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另行制定相关规定,按要求有序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执法检查内容。监督检查纳入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由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实行局长全面负责,分管局长对分管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并根据实际情况参加监督检查。各业务科室(含大队,下同)负责人负责具体监督检查工作,要明确本科室监督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全局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以及《规定》的具体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规定》第八条提出的19项内容认真实施检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并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方案应当详细具有可操作性,检查的区域、内容、人员等应当在方案中详表,检查后的情况应进行完整记录,并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定。整改指令应当与检查记录情况对应,复查记录应对整改指令的执行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据此作出相关行为。
(二)精心组织,认真执行计划任务。各业务科室要严格按照月度计划细化分解监督检查任务,根据月度计划制定每周计划。检查人员在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检查测试工具、仪器及法律文书等执法检查所需的材料和资料,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也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监督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检查中,应当作出书面现场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并及时把执法检查记录录入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暨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系统。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要优先安排每月到期必须进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确需对计划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备案。
(三)严格执法,健全执法检查考核制度。要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并及时移交。各业务科室要定期对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安全监督检查的结果依法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局牵头部门每季度对计划完成进度进行督查,计划的执行结果和执法效果作为各科室和执法人员年终考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