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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常州市润协物资有限公司等47家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过,且未重新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其经营许可证:(一)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被批准延期的;”的规定,以上47家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符合注销情形,现依法予以注销。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企业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的规定,以上47家经营企业被注销危险化学品营业许可证之后,必须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47家企业名单
常州市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