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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 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全区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指导、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标准。
2. 依法行使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 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配合、协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4. 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5. 指导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指导各类安全生产学会、协会工作。
6. 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7. 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 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9. 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0. 组织和配合上级部门实施安全工程师管理工作。
11. 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2. 承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综合监管工作。
13. 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组织查处职业危害违法违规行为,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
14. 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相关管理工作。
15. 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
16. 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17. 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
18.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
根据上述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1. 综合科;
2. 安全监督管理一科;
3. 安全监督管理二科;
4. 安全监督管理二科;
5.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科。
下属事业单位1个:常州市天宁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第二部分 2016年度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表
2016年决算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总计535.7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总计增加了90.65万元,增加20.3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和人员工资变动。
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支出总计547.08万元,与上年相比支总计增加103.49万元,增加23.33 %。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和人员工资变动。
(一)收入总计535.7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91.63万元,为当年从区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91.68万元,增加22.9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和人员工资变动。
2.其他收入44.08万元,主要为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取得的利息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1.03万元,减少2.28 %。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减少。
3.年初结转和结余11.37万元,主要为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利息和项目支出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547.08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4万元,主要用于养老金等。与上年相比减少5.57万元,减少30.9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退休人员追加的补发数大于本年度。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与上年相比减少3.85万元,减少24.0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进调出的基数变动。
3.资源勘探信息支出478.1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5.4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8万元,增加31.14 %。主要原因是计提比例上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安监局本年收入合计535.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1.63万元,占91.77%;其他收入44.08万元,占8.2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财政局本年支出合计54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3.59万元,占86.57%;项目支出73.49万元,占13.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赛491.6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总计增加了91.68万元,增加22.9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和人员工资变动。
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赛473.59万元,与上年相比支总计增加39.9万元,增加9.2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和人员工资变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1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24万元,减少6.7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5.10万元,支出决算为54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19.16万元,支出决算为1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年初预算为10.21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年初预算为242.37万元,支出决算为47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人员变动及项目增加等。
(四)住房改革支出
年初预算为33.35万元,支出决算为4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基数变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8.1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98.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19.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7.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3.49万元,增加25.5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相关基数调整。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0.10万元,支出决算为54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相关基数调整。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8.14万元,其中: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1.86%;公务接待费支出1.3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8.1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1.97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7万元,完成预算的148.12%,比上年决算增加0.64万元,主要原因上级领导检查次数增加。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领导和企业人员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394人次。主要为接待会议。
天宁区财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4.18万元,完成预算的8.37%,比上年决算减少3.83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会议费支出减少。
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52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减少1.52万元,主要原因为培训费用由省、市、区级直接承担。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2万元,比2015年减少56.4万元,减少74.37%。主要原因是节约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