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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区安监局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细化工作任务,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大我局政务信息梳理和整合力度,细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推进监管执法信息、许可信息公示;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单位财政资金预决算公开;主动做好重要政策的解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水平,逐步形成政务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主要工作任务
1. 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根据取消、下放、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及时更新行政权力清单并公开责任清单。
2. 推进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对安全生产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公示。
3.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推进局机关财政资金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机构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
4. 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加强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实行政策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在网站公开发布。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局领导参与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
5. 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遇有重大突发事故,局领导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有效应对。对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客观公布调查进展、应对处置措施等信息,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全面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调查处理结果。
6. 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凡拟定报批的公文必须明确公开属性;拟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各科室拟稿人初步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科室负责人审核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情形。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完善单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凡主动公开的文件,必须填报安监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文件承办人、科室负责人、信息发布审查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由综合科发布。
三、工作要求
1. 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张晓明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业务科长及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本局政务公开的有关事项。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同时,为便于开展工作,各科室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搜集本科室政府政务公开的有关资料,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 规范政务信息程序。进一步规范局内部政务信息工作流转程序,严格落实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保密审查等制度措施。
3. 提高政务公开人员素质。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通过人社局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