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2017年统计局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的责任。检查监督全区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二)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和规范全区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
(三)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区情区力普查,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业务管理和工作指导,归口管理部门统计数据;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制度,组织协调重点部门开展全行业服务业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税收、外经外贸、科技、文化、资源环境妇女儿童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组织实施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五大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民营经济、新兴产业统计方面的工作。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收集提供横向信息资料,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组织实施全区农村统计调查制度和全区农村乡镇、行政村及社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区第一产业经济核算工作;开展有关专项调查,对全区农业、农村的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监测;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审核评估数据质量,进行分析研究;归口管理农业、水利、农机等部门的统计。
(九)统一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检查、审定、管理各部门发布的、新闻媒介引用的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数据。
(十)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组织实施三农普工作。抽调精干力量,积极组织开展本区农业普查工作,严格按照时序进度做好各级业务培训、普查登记等各环节工作,严格保证普查数据客观、真实。
2、强化数据质量。以数据质量为核心,认真把好统计数据采集、加工、审核、评估、公布等各个关口,规范数据来源,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3、抓好专项调查。认真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调查任务,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开展各项专项调查。
4、夯实统计基础。严格执行统计规范化相关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我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5、坚持依法统计。加强统计法制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提高统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能力。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增强社会依法统计意识,优化统计工作环境。
6、完善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统计新干线平台应用,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区、镇(街道)两级数据处理能力。做好统计信息网站的建设、维护和更新工作,逐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和网站服务功能。
7、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对经济运行及社情民意的跟踪分析,加大分析及解读能力,不断提高统计监测水平。强化统计服务功能,优化整合统计产品,满足多层次社会需求。
8、提高人员素质。继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强化各项机关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强统计队伍的业务建设,不断提高全区统计队伍的综合业务素质。
三、 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一) 内设机构:综合科(政策法规科)、工交投资科(能源统计科)、服务业科、社会事业科。
(二)下属单位:综合抽样调查队。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天宁区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根据《预算法》、《常州市天宁区统计局关于编制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编制。
第二部分 天宁区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7年天宁区统计局部门收支预算表(点击下载)
第三部分 天宁区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统计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740.7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41.53万元,增长5.9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及非税市局拨款的增加等。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370.37万元。包括:
1.统计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98.4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98.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6万元,增长5.52%。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和社会保障经费的增加。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71.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93万元,增加56.37%。主要原因是市局派遣人员工资的增加和相关调查经费的增加。
3.无其他资金收入预算。
4.无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
(二)支出预算总计370.3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8.91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开展统计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推进全区统计业务系统建设的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5.05万元,增长9.49%。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2万元,增长3.9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基本工资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43万元,增长22.69%。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整使医疗基数有所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8.7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2.93万元,增长50.1%。主要原因是新职工补贴以及提租补贴的比例调整。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统计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370.3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8.44万元,占80.58%;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71.93万元,占19.42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统计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370.3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298.44 万元,占80.58%;
项目支出71.93万元,占19.4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统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6.88万元。与上年相比,统计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2万元,增长5.5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统计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98.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5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6万元,增长5.52%。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等。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
1.统计事务行政运行支出77.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7.27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整。
2.统计事务事业运行支出114.8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23万元,增长17.66%。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整。
3.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2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4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社招工工资调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9.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2万元,增长3.94%。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5.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65万元,增长14.35%。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基数增加。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4.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9万元,增长30.1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数增加。
(四)住房保障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9.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2万元,增长17.26%。主要原因是新职工住房补贴比例调整以及工资基数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9.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11万元,增长106.76%。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以及老职工提租补贴比例上调。
六、统计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统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98.4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76.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1.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统计局无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统计拨款支出预算 298.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6万元,增长5.52%。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整等。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统计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98.44万元,其中: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1.85万元,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没有任何变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1.1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12万元,本年数于上年预算数相同。
天宁区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3.52万元,本年数于上年预算数相同。
天宁区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28万元,本年数于上年预算数相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uploadfile/cztn/2017/1030/20171030104635_46357.xls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