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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文化宫站项目房屋拆除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文化宫站项目房屋拆除工程监理服务
2.招标内容: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文化宫站项目拆除房屋工程征收红线范围内房屋拆除及旧围墙拆除、碴土外运地块内的建(构)筑物人工机械拆除、拆卸物和废弃物外运、场地平整至室内地面标高及清理工作等监理服务。
3.建筑物情况
(1)中联大厦建筑面积:11184.42㎡;
(2)中联大厦南侧房屋(涉及常州中联假日商业大厦有限公司)建筑面积:941.18㎡。
(被拆除建筑面积以最终审计核定面积为准,具体结构、规模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费用自理)
4.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拆除至验收合格,本项目计划拆除工期为60天。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且无任何质量安全事故。
二、评标方式
根据监理简易招标办法,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按照评分分值高低评定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完毕无异议后,确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为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者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的变更记录),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总监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6.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四、投标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除法人委托书、投标承诺书外,其它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者监理工程师证书。
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报名时携带上述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直接拒绝其报名。以上各项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五、投标报名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3日(工作时间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2号门508室)。
3.其他: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当场领取招标文件,并交纳200元资料费。
4.联系人:许丽娜,联系电话:13775282916。
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