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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常发〔2017〕16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在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成立天宁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以下简称“三方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顾 潮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主任:叶 平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韦 伟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副主席
刘 杰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小利 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郑仁明 区总工会主席
委 员:陶建华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徐 婴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吴晓明 区总工会副主席
冯 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私营个体经济协会主席
三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陶建华同志任主任,廖明超同志任副主任。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