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压降较大事故,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常天安【2017】9号)和《关于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的通知》(常天安【2017】10号)相关要求,天宁区民防局决定自7月至10月组织开展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
一、组织领导
区民防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天宁区民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组员。工程管理科负责具体组织协调。
二、重点检查范围:
1、民防局本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办公楼、指挥所、车辆等岗位场所,要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走过场,确保万无一失。
2、早期工程。在对早期工程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彻底摸清早期工程现状,排除结构性安全隐患,闲置不用的要做好封堵措施,并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标识,防止发生早期工程坍塌伤人、口部人员跌落等安全事故。
3、平战结合工程。对已经投入使用的平战结合人防工程,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生产经营等安全问题,立即停业整改,经停业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其使用人防工程资格。要做好平战结合工程平时使用的检修和维护,清理“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严格禁止在人防工程内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品。
三、主要检查内容:
一是民防工程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应急管理情况。二是主体结构是否存在结构上的安全隐患;是否符合战时防护及其他维护管理要求。三是防护设施是否存在使用安全隐患;四是工程设备设施是否存在使用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方面:消防合法性、消防管理、建筑防火、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分隔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灭火器装修材料、监控设备以及其他;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明显等。
四、工作步骤
从2017年7月至10月,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检查督查阶段(7月1日—7月31日):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广泛动员,对全区人防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
(二)严防严控集中整治阶段(8月—10月):区民防局成立督查组,对重点工程进行检查督查和工作督导。加大暗查暗访力度,突出对重点工程实施重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更加集中精力、落实责任,看紧盯牢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始终保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每一起非法违法行为和相关使用单位要一查到底,并全程跟踪问责,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10月)
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工程和使用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关闭和整治到位。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各人防工程单位要强化安全法治意识,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组织领导,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严格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对专项行动工作不重视或因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检查整改,坚持标本兼治
各单位要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举措、最大的努力,全方位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工作,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于整改难度大、危险性高、容易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单位,要挂牌督办、动态跟踪、加强督查。
(三)开展检查督查,确保工作成效
区民防局工作督查组,将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查活动。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督查等多种方式,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不深入、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严格掌握标准,防止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深入开展。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