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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研究,决定建立天宁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镇、各街道和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办、发展和改革局、教育文体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法制办、国土天宁分局、规划天宁分局组成。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作相应调整。 (二)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人分别由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成员需作调整时,由成员单位确定后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育文体局。
二、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职责
(一)联席会议职责
1. 组织推动和督促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的落实。
2. 审议全区学前教育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总体发展规划。
3. 研究学前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提出加快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
4. 定期研究、统筹协调和着力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和指导各相关部门落实责任。
5. 通报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其他相关问题。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1. 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学前教育具体工作。
2. 组织拟定学期教育总体发展规划,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审议。
3. 安排联席会议的议程及相关事项,督办落实会议议定事项。
4. 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5. 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事项。
6. 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二)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的负责单位,由负责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具体落实,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三)联席会议达成的决议要形成会议纪要,经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同意后印发至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同时抄送区人民政府。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