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0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将南广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
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