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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房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本区域房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申请住房保障对象房产情况的专项核实调查,申请对象提交的各类申请材料认定审查、核实情况的汇总复审。
3.依法指导、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配合街道办事处做好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筹建、换届及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建立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信用档案。
4.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委托管理全区直管公房和保障性住房,做好辖区内落实私房政策等相关工作。
5.负责开展本辖区范围内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
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