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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单位: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项目: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公诉标准化系统》项目,采购预算:20.5万元。
三、采购项目概况: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院公诉标准化系统》要求案件类型、流程设置、文书范本都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两高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来确定,确保案件办理流程和内容模板的合法、规范、统一,系统是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以办案节点和文书框架为主要依据,确保公诉的规范化与体系化,系统要求针对个案的审查重点和文书具体内容,紧贴基层院一审、上级院二审办案的实践需要,确保公诉标准化成果好用、实用。
四、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公诉标准化系统》是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需要与高检院“全国统一的业务系统”有接口,且具有保密原则,常州普瑞斯网络工程有限公司长期服务于检察院系统,熟悉高检院“全国统一的业务系统”和检察院业务,且原《常州检察院侦监系统》也是由该单位实施的。考虑本项目的唯一性及时间紧迫性,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方式。
五、拟定供应商名称:
常州市普瑞斯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9月18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中心 联系人:朱忠英 电话:0519-69660778
采购单位 联系人: 许卫琪 电话: 13921039668
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