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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光华学校的委托,就其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标书内容进行了标前答疑,现对相关疑问作出如下更正说明:
1、(招标文件P16)二、工期要求及售后服务要求第2条,修改为: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后24个月。
2、(招标文件P16)三、付款方式第(1)条 设备款修改为:①合同订立后下达生产指令时预付设备合同总价的95%;②质保期满后的一个月内付清5%的质保金(无息)。
联 系 人:张伟刚
联系电话:0519-69660759
联系地址: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常州市竹林北路256号、天宁科技促进中心1752室)
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