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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丽华新村第三小学的委托,就其弱电系统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16年5月18日下午1:30组织采购单位、投标供应商召开了标前答疑会,现将投标供应商有关问题澄清公告如下:
1、问:是否可以使用推荐品牌之外品牌?
答:可以,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是采购人根据项目要求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推荐产品的档次参与竞争。但是,所有技术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保证整体功能的实现(详见第七章四、技术要求)。
2、问:招标文件p23页多媒体电子讲台第6条:#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省检测报告、省消费者最满意放心单位、省315全承诺示范单位、中国校园健康优秀绿色环保产品、中国优秀绿色环保创新产品、中国教育装备行业知名品牌、中国信用评级认证AAA企业。是否可以不要这么多定语?
答:调整为:#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招标文件p9页第五章开标、评标、定标十六条中:投标文件接受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年 6月 1日上午9:30 调整为:2016年 6月 13日上午9:30 。
其他内容不变
2016年5月26日
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