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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上旬,天宁区安监部门针对部分存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专门组织租赁企业(厂中“厂”)召开了现场协调会。按照“谁租赁、谁负责”的原则,与租赁业主签订安全协议、消防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主体责任。 会议要求:各租赁业主做好自身的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出租企业应定期对租赁业主的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违章作业现象的,有权制止、限期整改。最后企业主纷纷表态,愿齐抓共管,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劳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