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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沐浴场所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洗浴卫生安全,11月以来,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沐浴场所开展了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人员重点检查公共浴室的卫生许可证及卫生质量检测报告公示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卫生设施是否完善、公共用具用品是否清洗消毒、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登记索证管理、禁浴标识的张贴、各项卫生制度的落实等内容。从检查情况看,经营单位能做到公示卫生许可证及卫生质量检测报告,在沐浴场所醒目处张贴禁浴标志,绝大部分从业人员均能持证上岗,但也发现部分单位的卫生设施不完善、提供的公共用品用具索证资料不全。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或者不整改的场所,区卫生监督所将会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