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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公共场所烟草烟雾危害控制措施,依据《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省卫计委等10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以及《2016年常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的具体要求与部署,2016年5月19日-23日,天宁区爱卫办、区卫生监督所联合对辖区内镇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10家医疗机构开展控制吸烟工作专项监督检查。重点针对是否有健全控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是否接受过相关培训、场所显眼处是否张贴有禁烟标记、是否有禁烟宣传展板、是否配备合格的控烟劝阻员、是否设置符合要求的吸烟区、小卖部是否有香烟销售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检查发现,大部分单位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规吸烟人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控烟劝阻员配备大部分不到位、部分单位吸烟区设置不规范等。区卫生监督所共开具9份监督意见书,责令相关方立即整改。下一步,区卫生监督所还将对问题单位进行督查回访,如发现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