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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职业病防治法》、《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今年4月,区卫生监督所受理审核科对全区18家放射诊疗机构开展了年度校验工作。
通过前期下发通知,辖区内的放射诊疗机构均向区卫生监督所提出了校验申请并提供了校验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区卫生监督所受理审核科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放射诊疗设备、人员清单及变动情况、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放射诊疗工作和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资料进行了细致地审核。截止4月27日,区卫生监督所已全部完成本年度放射诊疗许可的校验工作,准予校验率达100%。
校验过程中,工作人员对我区的放射诊疗管理作了进一步规范,继续强化医疗机构负责人和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以切实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受检者及公众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