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 内容
2015年,天宁区司法局以“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要求为指导,不断创造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新路径,在强化实战服务功能、提高调解能力和提升化解矛盾纠纷成效上取得新突破,为天宁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 整合调解力量,机制建设创新发展
成立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积极推动调解力量的多元化整合,并加强机制创新,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4+1”新型医调工作机制确保专业化调解组织在全省继续发挥示范作用。“4+1”新型医调工作机制,即市区联动机制、部门配合机制、专家支持机制与调保对接机制。其中调保对接机制是率先在全国探索建立的医疗机构与医护人员共同投保、医疗责任保险与财产保险共同投保、城区10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共同投保的“三个共保”机制。成立至今累计赔付金额已达到亿元,保险经纪公司100%执行。调保对接使医疗纠纷案结事了成为现实。
二是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保障“公调对接”工作深度发展。保持在全市率先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先发优势,2以区政府名义制定出台并实施《天宁区“公调对接”工作推进实施方案》,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为辖区内12个公安派出所的“派驻式”调解工作室选聘2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切实解决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专职调解员工作报酬。全面实行村(社区)警务室与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一体化运作。
二、 围绕依法调解,实战服务成效显著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着力提升实战化能力,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的功能,取得社会认可的成效。
一是加强多元化组织保障,提高调解的社会化水平。天宁区建立以一个中心为统领、三级平台支撑的多元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架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承担社会矛盾纠纷受理、分流、协调、督导,牵头调处重大疑难、跨区域的复杂矛盾纠纷等职责。区、镇(街道)两级调处中心实现实体化、规范化运作,配足配强专职调解员,并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开展工作。2015年底,区、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率达100%,成立天宁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已建立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8个。
二是强化合法有效规范,提高调解的法治化水平。各类调解组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新颁布的《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明确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完善申请、受理、调查、调解等制度,确保调解结果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区调处中心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监督管理, 严格把关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密切配合,配备兼职法律顾问,为各类调解组织提供法律咨询。
三是夯实基层基础,提高调解的公信力。以人民调解为根基,实现调处中心统领,专调委各司其职,“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联动。 全区12个公安派出所建立12个“派驻式”调解工作室,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天宁交警大队设立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人民法院在交警大队要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随着社会矛盾多元化调解机制的不断成熟和完善,群众法律意识逐渐提高,排除了“赢了官司输了钱”的诉累,实现了社会综合效益的“双赢”。2015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接待群众6498人2830批次,组织排查2612次,受理案件1377件,调解1377件,成功1377件,调解率和成功率为100%。成功化解医患纠纷202件,调解成功率100%。天宁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新丰街派出所调解室调解的成功案例被常州电视台“常州老娘舅”节目组播放。
三、注重“三化建设”,提升依法调解能力
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优化调解队伍的发展格局,为筑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是围绕提高调解能力,加大教育培训。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出发,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邀请法律专业人员为调解员全年培训3次,带领部分调解员到区法院以案件旁听的形式参加庭审,提升人民调解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促进调解技能的提高。
二是健全职业保障,促进队伍专业化。完善调解员选聘任用、持证上岗、等级考核、晋级提升等制度,做到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调配、统一考核、统一保障。造就一批群众威信高、社会广泛认可的调解专家、调解能手。2015年,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公开招聘2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推行调解员信息公开,落实市司法局《常州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补助办法》要求,区、街道两级财政及时足额发放个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