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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区工作部署,着重“五个坚持”,认真开展房管的各项工作。
一、坚持以人为本,抓好惠民工程
1.继续加强棚户区改造力度。紧抓当前国家大力推动棚改工作的有利时机,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的棚改工作模式。积极配合市安居公司,充分利用国家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特别是金融信贷政策,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在中央财政继续加大支持力度的同时,发挥好企业、银行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群众个人的积极性,多渠道地筹措棚改资金,特别是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对接,争取更大的支持力度。
积极推行货币化安置,建立以货币安置为主导的棚改模式,继续探索和试点消化存量商品房用于棚改安居的路径。明年重点做好列入计划的中吴大道两侧、老东门片区、朝阳一村等棚改项目的对接、实施等工作。注重引导居民群众,营造一个广泛理解,大力支持棚户区改造的良好环境。
2.继续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进一步健全区和街道(镇)住房保障组织管理网络,做好与民政等其他部门的紧密衔接,确保住房保障申请家庭的资格审核工作有效开展。通过政府采购等形式,规范选择服务优、质量强的管理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和人员配备,加强已入住保障房的管理、维修、巡查等工作力度。
二、坚持科学发展,强化物业监管
1.健全网络,形成管理合力。夯实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合一”工作平台,协调处理基层物业矛盾纠纷。同时,积极组织全区各街道、村(社区)、业委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坚持以学起步打造学习型物管队伍。
2.创新监管,构建调处框架。完善“多位一体”责任体系,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三驾马车”同驱并行。建立“社会多元”共治体系,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物业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辖区内物业矛盾纠纷。
3.分类指导,推动物业规范。充分贯彻落实《常州市物业管理办法》主要精神,积极履行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责任。针对辖区内各小区的不同层次、不同需求,因势利导、对症下药,配合做好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筹建、换届以及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的指导与监督工作。
4.信用共筑,建好“两个档案”。2016年,我局将继续做好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和项目经理信用档案的记载工作。通过物业服务检查、舆论监督、基层信息反馈等措施,对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人实行动态管理、量化考评。同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创优达标,形成“争先进、创文明”的良好行业氛围。
5.着眼长效,强化考核机制。按照市长效考评要求,对辖区内住宅小区实行重点考核与动态考核相结合,重点小区每月考核一次,次重点小区每季度考核一次,其他小区每半年考核一次。同时,针对考核中的重点问题,做到常总结、勤梳理,推动长效管理考评工作的目标化、具体化、长远化。
6.精心部署,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对照文明城市创建要求,我局将继续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单位日常管理中。依托住宅小区长效管理考核,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环境。做到老小区“干净整洁”、新小区“规范有序”;区、街道、社区上下联动,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共建文明城市。
7.部门联动,探索执法程序合理。按照“统一领导、一方为主、多方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原则,整合资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联动执法,合力依法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在处理物业管理违法违规行为中,积极探索启动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合理。
三、坚持房管业务,加强资产管理。一是在继续做好资产经营管理科常规工作基础上,科学完善相关信息登记,并集中管理和使用重新调配后移交出的房产,不断创新房产整合途径,对经营性或闲置的房产实施多渠道、宽领域运作,实现国有房产效益最大化;二是加强国有(集体)房产管理,激活存量房产,挖掘资产潜能,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努力实现国有(集体)房产的保值增值。
四、坚持源头预防,提升防控能力
1.维护稳定重评估。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区商品房预售风险排查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5〕40号)文件精神,落实商品房预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我区制定了《关于商品房预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意见(试行)》,成立区商品房预售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区商品房预售的风险评估审定工作。在房地产项目风险处置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合规处理,在解决矛盾的同时不留后遗症,积极引导涉房群体在法律框架内依法维权。
2.因事施策化存量。为集约利用我区有限土地资源,打通安置房与商品房的通道,消化区房地产市场存量,我区探索出台《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房票使用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中,向被征收人发放房票,在规定期限内被征收人在我区范围内自由选择认购新建商品房,政府给予房票面值15%的购房奖励。
3.有令必行严监管。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风险排查及评估工作,在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及时对辖区内商品房预售风险出具评估意见,对可能存在风险的开发项目采取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
五、坚持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1.推动执行制度规范化,确保行政执行不走样。充分利用“学习日”、公务员轮训以及执法人员知识更新、房管业务交流会等契机,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系统学法。通过学习培训,坚持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治理实践相结合,与房管工作相结合,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相结合,全面规范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2.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化,确保行政行为不偏向。定期向政府报告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实施行政许可的数量、行政诉讼案件的裁决结果、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等信息,实现动态公开与全程监督相结合,使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
3.推动行政调解立体化,确保矛盾纠纷不升级。加强与区综治办、区司法局、区法制办、区法院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加大行政调解的工作力度,及时化解物业管理等矛盾纠纷,积极营造和谐房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