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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切实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5〕48号)、《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和春节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苏价电传〔2015〕36号)和常州市相关文件精神,市物价部门决定,从2016年2月1日开始至2月5日,集聚全市价格执法力量开展专项节日市场价格监管,重点对洗车行业、洗浴行业、美容美发、商贸流通行业进行检查。
一、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检查的重点:洗车店、浴室、美容美发店、百货商场、超市、家电卖场、菜市场、停车场、车站、药店、旅行社、旅游景点、宾馆、餐饮、汽车4S店等,特别是要加强对粮油、液化气、成品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和居民日常消费特色食品价格的监测监管。
检查的内容:1、各经营者是否存在借节日之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以次充好的行为;2、菜市场是否存在短斤缺两、明码标价是否规范;3、商贸流通企业明码标价和价格促销行为是否规范,禁止采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价格手段和标价形式进行促销,严肃查处商品零售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先提价后打折、虚假优惠折扣、误导性价格标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4、旅游经营者明码标价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强制搭售商业保险或旅游产品的价格违法行为,坚决制止旅游业经营者以"零负团费"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以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减少旅游景点、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行为;5、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价外加价、不按规定执行国家优惠政策,宾馆、浴室、娱乐、休闲场所是否明码标价、收费公示;6、收费站、车站减免政策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公示、落实情况,是否擅自提高票价、超标准收费;7、社会停车场、洗车、家政、快递收费是否明码标价,价格行为是否规范;8、餐饮行业是否明码标价,有无短斤缺两,变相涨价行为;9、汽车4S店要重点检查明码标价落实情况,以及整车销售及车辆维修经营活动中的价格行为;10、对网络、电视、报纸等新型业态购物在节日期间开展的各类打折促销活动,进行合法合规性指导,对可能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介入调查;11、关注药品、物业管理、小区停车等价格改革领域的市场动态,坚决制止经营者借价格改革之机实施违法行为;12、相关行业和单位是否存在价格垄断现象。
二、组织安排
一是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区成立“两节”市场监管领导小组,由市、区物价局分管检查工作的负责人担任组长,检查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检查机构相关人员参加,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场价格监管具体工作。二是市区两级联动。本次检查主要采取市区两级联动的方式,市局和天宁、钟楼区局联动,由市局统一组织,统一编组,组成十个检查组,对重点路段、大中型商场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吃住行游购娱等进行检查。其他各地根据市局要求,同步展开。市局将适时对辖市、区进行抽查、督查。
三、后续工作计划
节日期间,市物价局将坚持领导带班,安排专人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确保24小时畅通;对网上舆情、和举报的案件,认真受理,对政策明确、价格违法事实清楚的,将迅速处理,及时化解价格矛盾。市价格检查部门还成立了节日期间应急检查小组,快速查办举报案件,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价费权益。专项检查结束后,市物价局将对此次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成果和经验进行认真总结,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对检查中发现的价格违法案件,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