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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科
负责拟订大队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做好文电、会务、档案等日常工作;负责大队年度监察工作计划的拟制和考核;承担政务协调和督办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环境监察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大队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环境监察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大队环境监察各项报表的编制与上报工作;负责国家、省、市挂牌督办案件和区本级环境违法案件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后的督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环保专项行动以及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巡查等工作;负责组织环保找差工作;负责对环保义务监督员的聘用、培训和考核工作;配合开展环境公益诉讼。
(二)城区中队、开发区中队、郑陆一中队、郑陆二中队
负责拟定中队环境监察工作计划并负责落实;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和污染物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及处理效果等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负责环境质量突变点污染源现场调查、处理;具体负责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并对局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后督查;负责督促区管企业环境污染整治;承担区局受理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牵头负责城市长效管理中相关环保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减排项目相关环境监察工作;负责环境监察月度分析、环境质量突变点污染源情况分析;负责辖区内环境信访的调查处理;承办大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收费科
具体承担区管企、事业单位的排污申报登记、核定以及排污费征收等相关工作;负责对辖区排污费征收工作开展稽查;具体做好区管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核定及征收等相关工作。
(四)污染源监控与应急科
负责全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运行、管理;负责区污染源监控中心24小时值班及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做好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及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负责环保通移动执法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工作;负责分析环境重大污染隐患,预测重大环境事故风险,开展环境预警工作;负责组织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相关部门及企业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人员培训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环境应急响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具体做好对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取证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行业或单位建设项目的现场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