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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区卫计局党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重点工作
(一)加强政治学习,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统一部署,结合卫计工作实际,局党委于去年6月启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局党委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专题教育与做好当前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集中研讨会、征求意见座谈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等,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
(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党员队伍综合素质
一是顺利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下发《2015年区卫计局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指定一位党委委员对口联系一个换届支部。各直属党支部广泛发动,组织党员积极参与,通过公推直选方式,圆满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增设卫生监督所党支部。针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分设的现状,局党委及时向区委组织部请示,经区委组织部批准于去年5月增设中共天宁区卫生监督所支部委员会,发挥了党组织在卫生监督中的政治保障作用。
三是优化调整卫计系统干部队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从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中选拔4位优秀中层干部担任直属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同时对局机关中层人员进行调整,健全了局机关中层干部队伍。组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各直属党支部党员基本信息齐全,隶属关系合理。
四是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近五年共发展党员5名、推选15名青年骨干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根据上级挂职锻炼要求,安排市妇保院朱海燕等25位市级医院业务骨干担任区妇幼保健所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职。通过公开招聘,录用各类专业人员98人,调入19人,组织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等各类岗位培训2462人次。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能力
一是建章立制。针对卫计融合,局党委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制定各项工作制度47项,并制成《天宁区卫计局规章制度汇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精神,及时下发《中共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了局党委议事规则与议事程序。
二是落实责任。局党委和局纪委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责任分工,明确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在抓业务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底局党委开展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和民主评议活动。注重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与直属单位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年组织开展2015年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活动,有效推动了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
三是加强督查。每逢重大节假日期间,局纪委采用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台账、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局直属事业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十多次,对公车管理等方面的存在的隐患进行了及时纠正。
(四)丰富党员活动载体,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
开展“党员义工365”活动。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结对村委绿化植树、包粽子、健身广场建设等活动,每年免费为结对村委40多位残疾人及环卫工人提供健康检查。每年举办道德讲堂2期,区妇幼保健所党支部被评为“2013-2015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劳动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曹秉悟被评为常州“医德之星”,雕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戴金大被授予“天宁楷模”称号。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并与“创先争优”、“三好一满意”“学习日”等活动有机结合,全年有120余人参加省、市各类培训学习。
(五)加强民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党建工作。
2009年9月,天宁区率先成立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合党支部。目前,联合党支部共有党员18名,来自9个民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近5年先后发展党员5名。为年轻人成长搭建平台,区联合党支部不断加强自身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了社区卫生服务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十二五期间完成的重点工程
1.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全区先后投入500余万元用于硬件配备及信息化建设。建设健康小屋41家,推行“三位一体”慢性病的精准化管理。2014年12月,我区被国家卫计委命名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2.国家妇幼卫生优质服务示范区创建。我区通过政策保障、完善组织、落实经费、多方联动、巩固队伍等措施,使妇幼健康优质示范工程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和保证。2016年1月,我区成为常州市唯一一家申报并被国家卫计委授予“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称号的地区。
3.省级健康促进区创建。我区率先开展全省首批、全市首个“江苏省健康促进区”建设试点项目。目前,现已建成健康主题公园3个、健康步道9条、健康餐饮一条街1条,“江苏省健康促进企业”1家、健康促进学校11个、健康促进医院7家、健康家庭200家、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单位16家、示范社区25家、示范餐厅(食堂)34家,全区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建成无烟单位。2015年8月通过了省级专家组的中期评估。
三、主要荣誉
1. 2011年1月,天宁区被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为“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区”。
2.2012年12月,区卫生局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3.2012年12月,区卫生监督所被省卫生监督所评为省“公共卫生监督先进单位”。
4.2012年12月,天宁区被江苏省卫生厅评为”江苏省妇幼卫生先进区”。
5.2013年11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被市政府评为“2013年常州市人民满意基层站所示范单位”。
6.2014年1月,区卫生监督所被江苏省卫生监督所授予“2013年度基层卫生监督综合业务先进单位”称号;
7.2014年7月,区计生局被国家卫计委评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3.2014年12月,天宁区被国家卫计委评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8.2016年1月,天宁区被国家卫计委评为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