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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
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行政单位,设6个内设机构:综合科、综合监督与医政管理科(中医管理科)、社区卫生与妇幼保健科、计划生育基础管理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直属预算单位共3家:天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宁区卫生监督所、天宁区妇幼保健所,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措施,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
3.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
4.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和管理。
5.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进行监管。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6.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的遴选、采购、配送和使用。
7.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监督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8.组织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发展机制;负责协调推动相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保障计划生育为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贯彻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9.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法规和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和区域协作机制;指导和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
10.组织拟订卫生与计生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卫生与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录用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执业医师注册工作。
11.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12.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深化改革,激发基层创新动力和活力。加快完善财政补助方式,实行核定任务与定额补助挂钩,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加快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采用托管等方式将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交给市属医院或有能力的社会机构托管,搞活机制。
2.加快融合,全面提升卫生计生服务水平。逐步实施卫生计生岗位的交流,轮岗培训制度。大力培养卫生计生融合型人才。建立社区卫生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力度。计划从今年开始,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年安排未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参加当年度规范化培训,到2017年确保从事临床医师岗位的医师100%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强化儿科队伍建设,力争每个中心在明年达到有2名以上注册为儿科的执业医师。开展中医“青苗培养工程”,促进中医可持续发展。
3.加大力度,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天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完成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尽快启动二期改造工程,完善服务功能。兰陵街道加快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移建项目。红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快改造步伐。
4.加强指导,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均等化。强化疾病防控,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妇幼卫生工作。继续做好埃博拉、H7N9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卫生应急保障工作。深入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和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积极推行慢性病的精准化管理。将脑卒中、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等全部纳入精准化防治范围,切实提高我区慢性病防治水平。抓紧完成全区已建、在管的健康档案审核梳理工作,
5.强化考核,继续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全面两孩政策。充分发挥“银龄乐园”、“青藤之家”等基地作用,紧扣科学育儿、青春健康促进、老龄保健、心理援助等人口公共服务转型提升的新方向,巩固人口家庭幸福工程成效,进一步深化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举办天宁区家庭人口文化节,开展幸福家园、幸福家庭评选,“春晖暖心”走访慰问计生特殊家庭等系列活动。
6.彰显特色,促进中医药事业创新发展。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居民健康管理中的应用。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形成一中心一特色,一中心一专科。兰陵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争创“江苏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茶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青山路社区卫生服务站争创“常州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红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针灸科建成我区首家市级基层中医特色专科,年内通过“国家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评。
7.全面部署,大力实施三个一工程。“三个一”即每个家庭拥有一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一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一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居民健康卡。我区作为全市“三个一”工程先期综合试点地区之一,肩负着先行先试的任务。我区将以维护居民健康为中心,按照“突出公平公益、强化制度创新、加强能力建设”的要求,全面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居民健康卡建设,实行“三位一体”同步推进。我区将根据省、市“三个一”工程要求,出台工作方案,争取与其他部门联动,健全机制,开始实质性部署、实施工作,年内取得有效进展。
8.深化合作,积极推进分级诊疗。省卫计委在《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任务分工,形成急性病、亚急性病、慢性病分治模式。我区将在全市的统一部署下,全面启动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综合运用医保、医疗、价格等方面引导措施,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继续加强雕庄中心与市一院医院,青龙中心与市二院的医疗合作,推进茶山中心与市中医医院的深度合作关系。
9.科技兴卫,大力实施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借鉴信息化技术运用于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依托专业团队,开展科技创新和科研项目,争取有1-2项获市、区立项。通过公共招聘、引进和直接调入等方式,解决一些关键岗位上的急需人才,确保卫生计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10.搭建平台,打造智慧健康管理信息系统。搭建患者服务平台,通过信息翻墙,充分利用最新的网络通信手段,结合4G网络技术,物联网、视联网等多种新兴技术,圈定不同需求的患者群,提供个性化的医疗跟踪服务。在互联网的支撑下让医院、诊所的医疗服务走进千家万户。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涵盖了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直属3家事业单位的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2518.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67.3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1451.5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支出预算总额2518.87万元。
1.按功能科目分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72.3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共卫生服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35.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提租补贴支出。
2.按经济科目分类
(1)基本支出1589.3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项目支出929.54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
1.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费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2.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会议费8.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会议支出。
5.培训费3.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及系统内按规定开支的培训支出,包括在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等。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共计18.43万元,比2015年预算20.28万元减少1.8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减少。
附件:2016年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收支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