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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四、财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 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与组织实施年度科技、专利和相关知识产权计划。
(二)负责全区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政策的研究与制订工作,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三)指导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指导和协调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四)负责全区高新技术发展与新产品开发的管理工作。
(五)协调开展政产学研结合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六)参与拟订科技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激励政策建议,配合国内外领军型科技人才引进计划,协调推进其项目产业化。
(七)负责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及各类科技奖励的申报工作,负责本级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八)贯彻落实专利等相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负责全区专利行政执法及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5年纳入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决算编制的单位是区科技局本级,无下属单位。
1.科技创新指标。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2.38%;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25.06%;组织企业承担省级以上科技项目21项,向上争取经费1.0107亿元;新增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家。
2.创新型企业培育。新增民营科技企业104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4家。
3.加强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科技型企业家18人。
4.推进产学研合作与科技国际化。组织开展较大规规模的产学研活动3场;正式签订产学研合作合同或协议42份;组织参加省、市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2次。
5.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专利申请1340件;专利授权986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5.27件;流通领域专利行政执法2次。
为了加强内部会计管理,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分清职责, 严明纪律,特制订了《内部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1.按新《会计法》和区财政结算中心管理要求,认真做到钱、账分管、职责分明。
2.正常性拨款按预算内、外资金拨款操作程序进行。预算内经费必须经财政审核同意后拨款;预算外经费须经局长审核批准,经办人员填好指标单后,由局长亲签核拨,经财政审核同意后拨款。
3.所有财务的开支和报销费用,经办人签字并说明支出用途后,由局长一支笔审批。
4.收费款项严格执行区相关规定,按预算外资金核定的部门收费款项收取,严格按管理程序进行操作。
5.对拨款、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严格保管。
6.严格管理拨款单、空白收据、空白支票和银行票据,有关收费票据的管理必须按票据管理办法进行,做好领用台账和缴销手续。
7.建立定期、不定期内部财政检查制度,具体要求:
(1)按区结算中心要求,按月进行账户处理,及时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及时清理各种债权债务及应收应付款。
(2)及时查对现金、银行存款帐,对于未达帐款,及时查询和处理。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设立固定资产台账,定期和结算中心对账,对个人保管使用的财产,因故损坏和遗失,按情节轻重、按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4)在审核中发现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以利于改进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8.对局内的数据、资料、信息等有关情况,未经局长同意,不得擅自向局外提供。
见附表
第三部分 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48.6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2.23万元,减少29.13%。主要原因是从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
(一)收入总计248.6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41.55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104.37万元,减少30.17%。主要原因是财政专项经费减少。
2.其他收入0.03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区科技局取得的利息收入和财政专户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4.94万元,减少99.4%。主要原因是未拨付财政专户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7.08万元,主要为区科技局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项目资金。
(二)支出总计248.66万元。包括:
1.科学技术(类)支出163.73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减少102.05万元,减少38.4%。主要原因是科技专项减少,相应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08万元,主要用于区科技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19万元,减少6.95%。主要原因是调整离退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4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43万元,增加23.71%。主要原因是按文件规定,增加了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4.住房保障(类)支出21.3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9.58万元,增加81.67%,主要原因是按文件规定调增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0.08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区科技局本年度(或以前年度)的利息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本年收入合计241.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55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03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本年支出合计24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55万元,占97.17%;项目支出7.03万元,占2.8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48.5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7.34万元,减少28.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专项收支比去年有所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248.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7.34万元,减少28.14%。主要原因是财政专项拨款减少导致财政专项支出减少。
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6.94万元,支出决算为24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了人员经费。其中:
(一)科学技术支(类)
1.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9.39万元,支出决算为5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8.17万元,支出决算为7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追加的人员经费。
3.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下达的省、市科技专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4.14万元,支出决算为5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调整离退费。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追加的退休费。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63万元,支出决算为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87万元,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62万元,支出决算为1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16万元,支出决算为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下达购房补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5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1.89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39.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89万元、津贴补贴87.7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5.0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23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9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59.36万元、住房公积金11.62万元、提租补贴6.16万元、购房补贴3.5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9万元。
(二)公用经费19.65万元。
1.商品和服务支出17.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6万元、印刷费0.43万元、手续费0.02万元、电费6.71万元、邮电费0.55万元、差旅费1.72万元、会议费0.48万元、培训费0.91万元、公务接待费0.03万元、劳务费3.27万元、工会经费0.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万元。
2.其他资本性支出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2.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5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0.31万元,减少26.6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相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也减少。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6.94万元,支出决算为24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下达工资福利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科技技术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54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39.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89万元、津贴补贴87.7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5.0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23。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96。主要包括:退休费59.36万元、住房公积金11.62万元、提租补贴6.16万元、购房补贴3.5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9万元。
1.商品和服务支出17.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6万元、印刷费0.43万元、手续费0.02万元、电费6.71万元、邮电费0.55万元、差旅费1.72万元、会议费0.48万元、培训费0.91万元、公务接待费0.03万元、劳务费3.27万元、工会经费0.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5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7.76%;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2.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5.52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因上级要求安排人员出国(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因上级要求安排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
2.公务接待费0.77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所发生的接待餐费、住宿费等,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53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单位和其他辖区相关单位考察调研。
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19.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了会议数量、会期、规模。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2个,参加会议50人次。主要为召开全区科技工作会议、中国常州先进制造技术成果展示洽谈会活动工作会议等。
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3.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增加。2015 年度全年参加培训12人次。主要为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及区组织部组织的各类专题研修班培训。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增加13.68万元,增长372.75%。主要原因是:增加电费5.52万元、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3.27万元、培训费0.9万元、会议费0.48万元、办公费1.42万元、差旅费1.72万元、工会经费0.6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专户拨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事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其他科学技术出中除以科技奖励、核应急、转制科研机构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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