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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2015年,我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天宁区2015年绩效评估和综合考核办法》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行政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指导下,以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为依托,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转变工作职能,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
1. 落实工作责任。根据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的工作要求,落实局长、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明确全年工作任务和目标,稳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确保全区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常态化运行。
2. 优化决策机制。完善局行政办公会议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2015年出台了《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确定重大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量化标准和操作程序,严格执行我局《关于推进局机关内控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确保教育行政决策的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同时也提升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水平。
3. 强化法治意识。结合教育实际,制定学习计划、采取局务会、月度大办公会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落实领导干部和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倡导主动学法、案例式学法,使学法与每个人的日常工作相结合,从而增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的实际用法水平,年度学法不少于15天。先后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专题学习。
4. 规范执法主体。积极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根据《关于全面开展政府职权清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完成梳理权力事项、界定清理权力、优化权力流程等工作,顺利编制完成我局的权力清单。梳理后,我局目前共有权力事项56项,其中常用11项,非常用45项。分别为行政处罚32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利16项。承接市里下放的权力事项包括对幼儿园违规办园行为的处罚等12项。严格界定行政权力边界,明确行政权力范围,明晰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对新编制的权力清单。
严格要求各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在职能范围内履行职责,完成执法证年审注册工作。目前有执法人员17人(今年新增3人,注销3人),17人均顺利完成执法证年审注册工作。
5. 加强规范性文件建设。按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年初有制定计划,在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我局坚持以上级法规政策为准绳,以实际工作为依据,多方征求基层意见,今年我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2015年之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其中拟保留文件5个,拟废止文件1个。
二、权力阳光运行、提升行政质量,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运行
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权力事项实现网上运行。所有行政权力事项100%进驻区政府“三合一运行平台”,各项行政事项审批流程均通过“三合一运行平台”实现网上在线操作。2015年,行政权力全年办件共计16件,其中行政许可15件,行政检查1件。没有预警和通报,所有办件均按规定按时完成。严把娱乐场所审批关, 2015年新批歌舞娱乐场所2家,电子游戏3家。截止2015年底,全区审核并核发(备案)《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文化经营单位共计86家,其中歌舞娱乐场所43家,电子游戏43家。
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根据区编办要求,顺利完成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经过此次清理规范后,我局共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1项,并将新编制的《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在我局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编制公布部门责任清单。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简政放权,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完成责任清单编制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梳理部门主要职责、厘清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提供公共服务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等四个方面编制部门责任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该份清单确定我局主要职责7项、具体工作事项79项,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事项1项,公共服务事项6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措施6项。
2. 行政行为严格规范到位
加强学籍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严格实施《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学籍会审,落实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籍管理电子档案,规范进行学籍管理操作。对招生政策、招生条件、招生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全区统一招生工作前在延陵小学举行入学咨询会,现场为老百姓解疑答惑,发放《入学须知》,受到了广大老百姓,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欢迎。
教师资格认定,规范顺利完成。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操作,教师资格认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圆满完成, 2015年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21人,小学教师资格25人,初中教师资格17人,特教教师资格1人。根据市教育局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的总体要求,严格按流程进行阳光操作,确保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规范顺利进行。2015年共招聘录用新教师和优秀教师85名(初中4名,特教2名,小学60名,幼儿园15名,在职优秀教师4名),主动接受区监察局的全程监督。
规范收费行为,严格经费管理。学校收费坚持“四公开、三设立”的做法。四公开:即公开教育收费政策、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公开教育收费标准、公开学校收支账目;三设立:即各学校统一设立校长信访接待日、设立举报投诉箱、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全区各校严格按照有关收费政策进行收费,不自立收费项目,没有出现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现象。坚持“收支两条线”,全年未出现挤占、截留、平调、挪用教育经费的行为。
3. 强化行政执法监察
从2013年下半年起实行3年一次的财务轮审制度,2015年完成了3所合作办幼儿园的年度审计、7所单位的校园长离任审计,9所小学的任期内审计、8所幼儿园的任期内审计工作,1所幼儿园进行全面审计调查。督导室制定了对全区各学校、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估的三年计划,并加强平时不定期对各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督查。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根据省教育现代化市要求开展依法治校创建工作,100%的中小学创建为市依法治校先进校,2015年新创建2所市示范校、5所市先进校。
4. 提升行政服务质量
审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10月8日,天宁区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对外运行,严格执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我局的5个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办理,包括设立民办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及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审批,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变更用途批准,临时占用全民健身体育公共设施批准。通过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办理,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升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办理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11件,其中主办9件,协办2件,办结率、满意率办成率均达100%。认真做好各级各类群众信访、来访、来电和市政府“12345”平台、市阳光信访平台的办理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严格实行“首问制”,全年办理群众来信来访94件,均在第一时间与群众联系沟通并按时办结,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三、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普法宣传,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公开透明
1. 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公开流程、严格保密审核。结合教育工作实际,主动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教育收费标准、学籍管理、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申办、教师资格认定、教师公开招考等重要事项,并及时在“天宁区教育信息网”上定期发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105年办理市民“信息公开”申请 1件。
2. 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开通了“局长信箱”、“办事指南”、“政策法规”等突出教育职能工作与市民密切相关的版块,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结合招生工作,定期开展教育咨询服务百姓活动,热情解答群众关心的各类教育咨询。各学校、幼儿园也全面深化校务公开,拓宽公开渠道,强化民主管理与监督,通过黑板报、宣传栏、校园网等形式,积极让广大群众了解教育方针政策。
3. 深化法制教育宣传。圆满完成“六五”普法期末考核验收工作。多措并举,以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迎检单位到位、台账到位等措施,接受了区、市考核组对我系统“六五”普法终期考核,展示各单位“六五”普法工作的特色、亮点和成果,全方位多角度展示了我区教育系统“六五”普法期间法治建设的生动场景与卓越效果,为“六五”普法工作划上完美的句号。局机关和第二实验小学作为“法律进机关、进学校”验收现场得到区、市考核组的高度认可。
2016年,我局将继续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围绕教育中心工作,继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要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结合新形势下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加强岗位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质量。进一步强化教育的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建立优质、均衡的教育服务体系,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责任制,使我区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