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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按照天宁区财政局统一部署,现将2016年天宁区教育系统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天宁区教育文体局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文化、体育方针,落实国家有关教育、文化和体育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教育、文化、体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并根据本地的实际制订具体的执行计划、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
2.根据区政府和上级教育、文化和体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编制本区各级各类教育、文化和体育事业的发展规范和年度计划,并负责指导、督促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3.综合管理、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文化、体育工作,监督与检查区属教育单位及各乡(镇)教育管理委员会及其所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监督与检查区文化馆和各乡(镇)文化站的工作,负责本区教育、文体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指导有关教育文体方面的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4.规划和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教学改革,指导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工作、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
5.主管全区的教师工作,制订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局属单位和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的劳动工资、奖惩、考核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6.负责管理全区教育经费、文化经费和体育经费。有计划地搞好基建维修,充实教学文体设备,改善办学和文体设施条件。指导后勤管理改革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省、市教育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以《天宁区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文化工作的意见》、《天宁区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工作实施意见》、《天宁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为抓手,坚持改革创新,落实依法治教,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科研兴教,促进主动发展,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实施文体惠民工程,进一步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1.加快学校建设步伐
①启动3个工程:启动正衡中学天宁分校移建、二实小(青龙校区)新建、东坡小学北校区(朝阳桥小学过渡点)新建等工程。 ②完成5个续建工程:完成丽华二幼、丽华三小综合楼、弘阳上城配套幼儿园建设工程;完成局小校安改造工程主体建设;完成图书馆的装饰工程及设备配备。
2.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①提升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制定并实施天宁区学前教育发展新一轮五年行动计划。新增省优质幼儿园1所,市优质幼儿园1所,省级绿色学校(幼儿园)1所。
②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发展。组织集团办学阶段性成果展示。
③加快特殊教育特色发展。以天宁区光华成长支持中心为支撑,为我区残疾青少年提供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
④推进终身教育有序发展。完成社区学院网站的改版升级,创建新的覆盖全区的终身教育站群服务系统。
3.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①加强教育科研。完善各学科中心组建设,建立健全学科教学设计指导小组、命题指导小组和微型课题研究指导小组。加强学科基地建设和教研组建设。
②推进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全课程”、“数字化学习”、“新基础教育”三大项目研究。结合“减负增效”工作的推进,组织评价改革专题研讨。
③推进教育信息化。以常州市数字化学习试点项目为抓手,从学校发展、课程建设、学与教方式等方面促进研究系列化、常态化。
④推进教育国际化。选派优秀教师赴境外培训,提升教师教育国际化素养,快速促进区域教育国际化发展。
⑤促进学生发展。开展班级文化建设、社团展评活动。提高阳光体育运动校本化实施水平,大力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书法百千万工程、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等活动,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4.锻造优质教师队伍
①提升师德素养。结合庆祝教师节等活动,继续开展“师德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等优秀教师或团队评选活动。
②打造三支队伍。校(园)长队伍、优秀教师队伍、班主任队伍。
5.打造文体惠民工程
①加强文体队伍建设。
②提档升级文体设施。争创“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③打造文体活动品牌。继续全力打造 “乐动天宁”文体品牌,举办区级体育文化大展示。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1.内设机构:区教育文体局内设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科、计划与财务科、教育科、文体科、组织科、教育督导室、监察室。
2、下属单位:1所天宁区教师发展中心、1所特殊学校、3所中学、18所小学。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郑陆镇)。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天宁区教育文体局是天宁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部门预算中人员经费的编制是按照各基层学校上年10月份的工资统发为依据预算,公用经费以2015年9月份教育事业统计的学生人数及财政核定的生均定额为依据预算。部门预算包含天宁区教育文体局行政运行和1所天宁区教师发展中心、1所特殊学校、3所初中、18所小学的教育预算经费总额。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公开01-12表见附件(2016年度常州市天宁区教育系统部门预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
本年收入41799.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31339.08万元,非税收入10460.19万元。
2.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全年支出31339.08万元。
①按功能分类:
教育支出17824.25万元。明细如下:
教育管理事务支出258.24万元,主要是教育文体局本级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经费(13000元/人.年)测算,其中:行政运行经费(2050101)166.95万元;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2050199)91.29万元。
普通教育支出17087.5万元,主要是城区3所初中和18所小学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其中:小学教育(2050202)经费14855.23万元,初中教育(2050203)2232.27万元。
职业高中教育(2050304)预算支出10.75万元。主要用于二职高人员经费。
特殊学校教育(2050701)预算支出283.27万元。主要用于光华学校人员经费和学生公用经费。
进修及培训经费(2050801)预算支出184.49万元。主要用于教师发展中心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
b.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8.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住房补贴等经费。明细如下: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支出123.51万元。
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支出8764.5万元。
c.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362.99万元,主要为机关及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明细如下:
事业单位医疗费(2100502)支出837.67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2100503)支出525.32万元。
d.住房保障支出3263.83万元,主要为机关及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明细如下:
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2514.51万元。
提租补贴(2210202)支出749.32万元。
②按经济科目分类:
a.基本支出31269.08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合计17183.0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987.45万元,津贴补贴164.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641.67万元,绩效工资12389.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777.14万元。其中:办公费408.68万元,水费141.11万元,电费262.87万元,邮电费100.65万元,差旅费5.42万元,维修费328.74万元,会议费3.74万元,培训费214.75万元,公务接待费1.19万元,专用材料费130.96万元,工会费123.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308.92万元。其中:离休费136.85万元,退休费8748.93万元,生活补助费11.43万元,住房公积金2514.51万元,提租补贴749.3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7.88万元。
b.项目支出70万元。主要是全区退休人员活动经费30万元和文化事业运行经费40万元。
3.一般公共财政“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2016年天宁区教育系统一般公共财政“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计225.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19万元,比上年减少0.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预算支出相同,会议费3.74万元,比上年减少0.22万元,教师培训费用214.75万元,比上年增加181.81万元,主要原因是各校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
附件:2016年度常州市天宁区教育系统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