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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陆镇、 各街道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区局机关各处、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天宁公证处:
为深入推进“社区多元共治”,积极推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天宁区“律师进社区(村)”工作,现对全区社区(村)法律顾问队伍调整、社区(村)法律服务站点管理和建设作如下要求:
一、工作原则
1.服务为民原则。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理念,着眼社会利益关系和矛盾纠纷的多样化,围绕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涉法问题,就近、方便、快捷地提供法律服务,真正满足群众需求,主动深入群众、面对群众、服务群众。
2.正面导向原则。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简报、宣传栏等等多种形式加强律师进社区(村)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典型案例和事件进行及时的报道和宣传,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正面引导人民群众主动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3.联合共建原则。区司法局、总工会、街道总工会、司法所做好社区(村)顾问律师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社区(村)要指定专人负责律师进社区(村)工作,结合实际,开出所在社区(村)法律服务的“菜单”,加强与顾问律师沟通联系,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为顾问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要高度重视律师进社区(村)工作,督促每位顾问律师认真、主动地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内容
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为社区居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困难社区居民、职工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定期在社区(村)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帮助社区居民、职工群众起草、修改各类法律文书;倾听社区居民、职工群众的诉求,协助化解基层各类矛盾纠纷。
律师进社区、村的工作场所由社区、村负责提供,可以是专门的场所,也可以和相关职能办公室合署办公,工作室要以醒目的方式向社区居民、职工群众公开律师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工作职责等信息,并统一印发“服务联系卡”,方便社区居民、职工群众随时寻求法律咨询和帮助。
三、工作要求
1.顾问律师固定每月月初的第一个周一到社区(村)工作半天(如遇节假日顺延,如遇顾问律师开庭等事宜,则另行安排时间),为群众、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每半年至少举办1次法制讲座。顾问律师在接到群众、职工的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后,两个工作日内要予以受理;顾问律师要随时接受社区群众、职工的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法律咨询并及时予以答复。
2.社区(村)以及顾问律师应做好《天宁区律师进社区(村)服务登记表》,做到一社区一卷、一事一记、一次一记。每月由社区根据顾问律师到社区情况,做好台账登记,并报“社区多元共治”联席办汇总。年终根据工作台账和社区、村反馈以及平时抽查等情况,对社区(村)、结对律师事务所和顾问律师进行考核评价,给与顾问律师适当的经济补贴,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3.社区(村)应当积极配合顾问律师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注重收集社情民意、矛盾纠纷、法律难题等信息,及时与顾问律师沟通;顾问律师要根据要求按时、按需到结对社区(村)提供服务,年底统一考核,根据社区(村)反馈和情况,对于各顾问律师的服务将给予择优奖励,对于服务不到位的顾问律师将不再续聘,并在年检注册和诚信档案中给予记录。
附件:天宁区律师进社区(村)法律服务登记表
2016年4月1日
附件:
天宁区律师进社区(村)法律服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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