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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陆镇、各街道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天宁公证处,局各科、处、法律援助中心:
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张惠明同志任公证律师工作管理科科长,免去法制宣传教育科科长职务;
蒋静同志任法制宣传教育科科长,免去公证律师工作管理科科长职务;
闫朝磊同志兼任政治处主任;
何驰同志任社区矫正工作科副科长;
匡智华同志任综合科副科长。
2016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