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直属党(工)委(党组、总支),区各部委办局:
今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6个全国法治宣传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宪法学习宣传,推动全社会充分认识宪法是革命成果的固定和保障,是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在全社会营造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践行宪法法律的浓厚氛围。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区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尊崇宪法,共筑共享法治天宁。
二、时间安排
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
三、宣传重点
(一)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深入宣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要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基本内容。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三)紧扣“十三五”规划和第十次党代会部署的任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重点宣传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知识产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重点宣传拆迁补偿、医患纠纷、涉法涉诉、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诉讼、调解、信访等多元矛盾化解的方式途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为深化平安天宁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要重点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和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提高地方事务管理的法治化程度,不断提升百姓幸福感。
四、活动安排
(一)区级层面安排的活动
本次法治宣传月分为启动、推进、深化三个阶段,涵盖5项内容。
1.参加全市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启动仪式。12月4日,在新北区中心公园北广场(珠江路58号),参加市级组织的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等便民活动。
2.参加宪法宣誓活动。以“不忘初心,尊崇宪法,共筑共享法治常州”为主题,在市新区公园宣誓,参加市级组织的革命传统教育和宪法学习宣传。
3.开展网上倡议电子签名活动。根据市法宣办部署,参加“不忘初心,尊崇宪法,共筑共享法治江苏”倡议推广活动,发动市民参与网上倡议书电子签名。
4.征集优秀法治文艺作品。组织开展法治动漫、法治微电影征集评选,优秀作品将进行集中展播。
5.编印“以案释法”系列丛书。征集全区 “以案释法” 优秀案例,编印“以案释法”系列丛书并下发。
(二)各单位各部门组织的普法活动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我区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的部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尽可能在12月份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的普法活动。各单位各部门拟在12月份安排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请填写《活动统计表》(见附件),于12月30日前报区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1.组织“冬日送法进企业”系列普法活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以及法律服务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法律体检,为企业经管人员、员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2.组织“冬日学法进校园”系列普法活动。组织普法社会组织、法治副校长走进中小学校园,为中小学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3.组织“法律进村居”系列普法活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基层村(社区),开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
五、活动要求
组织好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区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是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明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协力配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为“七五”普法规划开局奠定良好基础。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把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区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全区“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动员会议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宣传活动方案,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各单位、各部门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将列入年度普法考核、法治建设考评、述职述廉述法考核的重要内容。
2.紧扣主题,增强实效。要围绕活动主题,突出宪法宣传学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通过组织法治讲座、知识竞赛、法律咨询和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增强法治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
3.广泛宣传,形成声势。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级大众媒体,要发挥公益法治宣传的主导作用,通过开辟专栏、专版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4.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各级司法、行政执法单位要履行普法职责,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效果,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保障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附件: 2016年天宁区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统计表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宣传部 常州市天宁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天宁区司法局
2016年11月28日
2016年天宁区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月 日
单 位
活动时间
活动名称
活动内容
活动方式
参与对象
联系人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