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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建设“强富美高”品质新天宁的重要之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至关重要。全区民政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部署,牢固树立“法治、创新、融合、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发展现代民政为抓手,大力推进民生共建共享,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强化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管理,深入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奋力开创现代民政建设崭新局面。
一.织密民生保障
1.提高救助水平。按照市统一部署,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常州市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和认定办法》,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打造标准化的街道(镇)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探索实用性强、融合度高的基层“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模式。
2.深化“救急难”工作。全面落实区《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强化“救急难”意识,加强低保、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融合部门力量,动员社会参与,优化救助流程,增强救助时效。
3.加强防灾减灾。完善灾前预防和灾后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强化防灾减灾宣传和演练,提高综合防范能力。扩大“自然灾害综合责任保险”覆盖面,重点配合做好基本信息资料收集及宣传工作,切实保障受灾、受困群众的生存权益。
二.做优养老服务
4.统筹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贯彻落实《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全面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加强“尊老、爱老、敬老”的常态化宣传,深入实施“乐龄工程”,加强老年人精神关爱,组织开展全国第七个敬老月、省第二十九个敬老日活动。
5.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率达到50%、30%,区域性老年助餐中心工作量质并举。设立或改造一所以上公办失能老人集中托养机构,示范实施适老居家养老设施改造和服务项目。开展“邻里守护”老年人志愿互助服务项目,为独居、空巢老人提供结对帮扶。完成“区居家养老管理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确保项目通过验收。
6.提高机构养老服务品质。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全部达到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标准;新增养老床位不少于500张,建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委托第三方对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及服务水平进行绩效评估;新建或改建一所以上医养融合养老服务机构,全区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60%以上。
三.凸显适度普惠
7.提高社会福利水平。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增长机制,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激励社会组织在困境儿童发现、救助、保护、精神关爱等方面的作用;落实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增长机制,对所有的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对象签订结对关爱照料协议;深入推进安康关爱行动,配合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参保工作。
8.着力推进慈善事业。积极做好慈善“六助”工作,充分利用“慈善超市”平台,做好节日物品配送工作;探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支持举措;巩固慈善资金来源主渠道,探索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慈善救助模式。
四.促进和谐善治
9.精心组织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依法组织全区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并做好新当选委员的培训工作。
10.深入推进“实验区”建设。大力推进“社区+”平台建设,重点扶持社区养老、特殊人群帮困、青少年服务等服务项目,逐步形成“小社区、大服务”的融合发展新格局。全面总结三年来在社区治理方面进行的探索与实践,提高社区服务力和居民获得感,确保高质量通过“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终期评估。
11.全面提升和谐社区建设水平。优化“四级联动”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加强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民主的实施意见》,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年内每万人持证人数达7.3个,新增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2家。
五.发展社会组织
12.规范发展社会组织。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工作的意见》,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变更、年审等工作,提升内部运营管理能力,探索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上等级社会组织数占应评总数的50%以上,其中3A及以上的占上等级总数的15%以上。
13.扶持重点领域社会组织。依托区社会组织发展中心,以市评选“十佳养老社会组织”为契机,编制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目录,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强化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积极开展公益创投,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各级创投活动。
六.深化双拥共建
14.推动双拥更高水平发展。启动新一轮双拥模范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双拥宣传教育。深化军民共建道德讲堂,打造双拥文化特色品牌。扎实开展军地互办实事,提升“双百”活动内涵,通过举办军地两用人才培训班、开设退伍官兵专场招聘会和驻区部队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助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15.促进优抚工作规范化管理。积极贯彻新形势下国家优抚安置改革政策和省级即将出台的军人荣誉制度。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各类抚恤补助和优待标准。全面开展优抚对象基本信息、烈士纪念设施基本信息核查比对工作。组织开展烈士公祭、爱国主义教育、关爱革命功臣等活动。
七.优化公共服务
16.开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认真梳理、清查全区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建立、完善各级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同步加强地名普查成果社会化应用、地名文化建设和历史地名保护。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
17.深化殡葬改革。提升殡仪服务能力和殡葬文化建设,以绿色殡葬为抓手,推进郑陆舜山塔灵、青龙公益性骨灰纪念堂等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支持生态节地式葬法和殡葬环保技术改造。
18.提高婚姻服务水平。加快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通过提高队伍素质、优化窗口设置、改进工作方式,全力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积极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
八.提升综合能力
19.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机关人员的作风建设,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教育培训,增强广大民政干部的党性原则意识、组织纪律意识、群众观念意识、服务大局意识。自觉将民政各项工作置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之下,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
20.加快民政法治化进程。制定“七五”普法规划,深入抓好民政法制学习、宣传和教育,提升民政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深化民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完善民政权力清单。
21.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力度,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保证民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做好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
22.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拓展与各类媒体媒介的深度合作,突出主题宣传,打造天宁民政特色品牌,扩大天宁民政的社会影响力。提高重大、紧急事件的舆情应对能力。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理论调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