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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江苏省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政发〔2012〕172号)和《江苏省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我们对“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新型抗高血压药物(沙坦类)大品种产业化工程项目”进行了初审,项目总投资30001.7万元,实际完成投资33677.74万元,该项目各项建设内容均已完成并进行了试生产,情况良好,达到项目批复的各项要求,恳请对该项目组织竣工验收。
特此请示!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2月1日
(联系人:徐华娟;联系电话:69660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