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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部署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紧扣依法行政这一核心内容,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我局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全局人员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理念,强化服务基层的意识。认真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常州市政府投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等与工作相关的政策及专业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全局人员的法律意识,促进了局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按常天府法[2016]2号文件要求,对局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强化了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
二、完善制度,依法推进项目审批
深化简政放权,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订了《常州市天宁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行政权限,规范了执法程序,确保了行政执法行为的科学、规范。同时,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所有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均在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结合天宁区建设项目信息共享、网上审批系统和“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我局认真梳理项目目录和办事指南,多次论证完善办事流程,努力简化办事程序,全面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坚持强化公开与监督,全面推进审批依据、审批标准、审批时限、审批状态等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让群众明明白白办事,让行政审批在阳光下运作。截止目前,共完成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融合发展区域公共基础设施及综合管廊、郑陆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等107个项目的审批和转报,完成中联大厦南侧地块、南广场地块等18个旧城改造项目的征收证明,完成集装箱创意小镇、常州金融广场、常州瑞慈妇产医院建设项目等134个项目的备案。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三十条实施意见和区委三十条具体实施意见精神,强化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管理。按上级要求多次开展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审批专项督查。
三、落实责任,积极推进信息公开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结合自身的职能,完善了网站栏目的设置,认真落实了网站信息建设相关责任,在发布信息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及时准确、保质保量。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事程序、承诺时限等各类事项的透明度,方便了群众办事与监督,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止目前,在区政府网站上共发布信息102条。
四、强化检查,以监管促依法行政
一是强化价格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明码标价、明码实价,打击价格欺诈行为,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结全我区实际情况,我局联合区教育文体局、区财政局对辖区内40家中小学校、幼儿园2015年春季开学以来的收费行为进行了检查,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涉企收费等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弘阳广场、九洲新世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红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家医疗机构和万仁大药房等10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价格执行情况、区建设局、区环卫处涉企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价格行为,更好地保护了消费者利益。二是落实价费监管。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价格改革的决策部署,及时开展2015年度收费单位收费情况报告及统计工作;根据《切实加强事中事后收费监管》的通知要求,密切关注原材料、能源等经济发展要素的价格变动情况以及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走势,实时监测市场活动情况和价格异动苗头,及时预警预报;全面落实教育收费政策监管;对区属平价商店及惠民药店收费情况全面调查梳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价格监管,做好省、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通过系列监管,强化了依法行政,切实规范了收费行为。
五、依法行政,认真维护群众权益
依托各类信息平台,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认真受理和查办落实群众的投诉举报,按照管理权限规定受理来电、来访、来信等举报。2016年共受理价格咨询投诉案件98件,其中专业维权人士价格举报40件,主要涉及幼儿园收费、医疗门诊收费、民政服务收费、实体店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天猫淘宝网店商品涉嫌的价格欺诈、物业收费和收支公示、停车场收费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非法定培训等方面的问题,我们都给予了很好的协调及处理。同时为确保节日期间价格举报值守工作圆满完成,安排人员8小时值班制,其余时间采用录音电话接听举报;平时热情接受各类咨询和投诉,不推诿搪塞、敷衍了事,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
全年,我局所有行政执法行为主体合法、程序合法,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无投诉、无复议,较好地履行了执法职能。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不断总结经验,正视不足,发扬成绩,开拓创新,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继续把行政执法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以下无正文)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