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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凤凰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中共武进县委第一次支部书记培训班旧址(红庙)移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更好抢救保护中共武进县委第一次支部书记培训班旧址,经常州市文物局同意,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中共武进县委第一次支部书记培训班旧址(红庙)移建项目。
二、该项目选址位于原址东北侧约350米处,东至青洋路高架,其余三侧均为空地,规划总用地面积77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00.5平方米。同步实施环境绿化、水、电等综合配套设施。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9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7.2万元,其他费用39.5万元,基本预备费26.7万元。资金来源为常州凤凰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筹。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请按照市文物局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
(项目编码:2016-320402-84-01-523655)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