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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凤凰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离宫路(青洋中路-雕庄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凤建〔2016〕1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城市区域路网,原则同意由你公司负责实施离宫路(青洋中路-雕庄路)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西起青洋中路,东至雕庄路,道路全长796米,规划道路总宽24米。道路在跨越规划河道处拟新建三跨7+8+7米简支板梁桥一座。工程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以及路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配套设施。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设计荷载标准均为BZZ-100KN;路面类别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年限为15年。
2、桥梁设计荷载标准为城-A级汽车荷载;人群荷载标准值为4.5kN/㎡; 桥梁梁底标高不低于4.1 米;抗震设防烈度为7 度;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3、各类管线按各相关专业规范实施。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3204万元。其中,道路、桥梁等工程投资2801万元,由常州凤凰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给水、污水、燃气、通讯等投资403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6〕29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600024号);天宁区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天环(开)准字〔2016〕第07020号);我局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六、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编码:2016-320402-48-01-321522)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