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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
你街办常天红办〔2016〕43号《关于调整翠竹内河清淤工程的请示》收悉,该项目已由我局以常天发改〔2016〕89号文批复,经研究,现就有关调整事项批复如下:
该项目河道清淤工程长度调整至987米,采用绞吸式挖泥船清淤,清淤土方调整至5250立方米。项目总投资调整至135.8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13.64万元,临时工程费1.14万元,基本预备费6.47万元,独立费用14.57万元。该项目所需资金由红梅街道办事处筹措解决。
其它事项仍按我局常天发改〔2016〕89号文执行。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