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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郑政发〔2016〕88号《关于报批郑陆中心幼儿园扩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有效缓解郑陆镇学前教育适龄儿童入学压力,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郑陆中心幼儿园扩建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寺墩路以西,工业大道以北地块内。规划用地面积12152.2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7757.5平方米,建成后达到24个班级的办学规模。主要建设1幢教学楼,同步实施环境绿化、活动场地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工程。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31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059万元,其他费用237万元,预备费23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筹集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6-320402-82-01-521380 )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