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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报焦溪古镇龙溪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郑政发〔2016〕8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龙溪河生态环境,原则同意焦溪古镇龙溪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常州市舜溪旅游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郑陆镇焦溪村,龙溪河北侧河口闸门至南侧河口,包括河道及两岸排污口,河道总长度96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外源截污工程、污水提升泵站、环保清淤工程、水系连通工程与水生态修复工程,具体内容为:
1、外源截污工程,包括新建截污管网1800 m、新建截污井90 个、涉及老旧管道改建900 m、镇区管网完善3000 m、道路翻新改造4500㎡、临河侧建筑修缮1500㎡,在两岸设置宽1 米的绿化缓冲带。
2、污水提升泵站,改造污水提升泵站1 座,将截留生活污水提升至污水干管。
3、环保清淤工程,清除污染严重的底泥,清淤量14250m。
4、水系连通工程,水系连通段长度50m。
5、水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水生植物修复与底泥修复,水生态修复面积14250㎡。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891.25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6-320402-77-01-521393)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