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常州市天宁区红十字会:
你单位《关于天宁区红十字会“两中心·一总部”装修改造项目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项目申请报告等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天宁区红十字“三救”平台建设,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天宁区红十字会“两中心·一总部”装修改造。
二、该项目用房为租赁天宁区红梅街道北环二村102号(天宁区红梅街道北环二村幼儿园原址),总建筑面积为751.45平方米,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项目功能为常州市红十字生命体验中心、常州市红十字急救培训中心、常州市红十字龙城救援队等。
三、该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35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红十字会自筹解决。
四、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天宁区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天环(开)准字[2016]第08029号};我局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五、请你单位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争取尽早发挥效益。
(项目编码:2016-320402-84-02-515140)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