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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凤凰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采菱河滨路南侧绿化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凤建〔2016〕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快凤凰新城建设,改善道路景观,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采菱河滨路南侧绿化整治工程。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凤凰新城,东至采菱公园、南至京杭大运河、西至采菱港、北至河滨路。项目总用地面积28235平方米,合42.35亩。
项目主要进行园林绿化工程和土堤加高工程,同步建设管理用房、厕所等配套公建,并实施室外水、电、照明等综合配套设施。
1. 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绿化面积18452平方米,内水面积5710平方米,道路面积2543平方米,铺装面积1210平方米。
2. 土堤加高工程涉及土方填挖24169平方米。
3. 配套公建建筑面积320平方米,其中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厕所建筑面积120平方米。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约为2256.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25.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5.68万元,基本预备费205.12万元。资金由常州凤凰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实施计划。
项目从2016年9月底开始实施,建设期限为4个月。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6〕19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610001号);天宁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天环(开)准字〔2016〕第06018号)};我局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六、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按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