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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茶山街道办事处:
你街办常天茶办〔2016〕41号《茶山街道办事处关于报批茶山街道适老住区朝阳四村(北区)改造工程项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按照苏政办发〔2015〕12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适宜养老住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原则同意你街道对朝阳四村(北区)实施适老住区改造项目。
二、该工程的主要内容为小区环境改造、部分老年人住宅改造、配套设施改造等。
三、该项目总投资35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由天宁区人民政府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环评、能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