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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兰陵街道社区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项目已由贵委批复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常发改行服〔2016〕14号)。依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及其相关规范规定,该项目需配建机动车停车位60个。根据实际情况,地面只能设置15个车位,地下只能设置11个车位,不符合规划指标,需建设机械停车位以满足停车位规划指标要求。同时围绕常州“智慧城市”发展规划(2012-2016年)建设“智慧市区”的总体目标,结合天宁区“社区多元治理”的要求,需实施信息交换平台、社区服务联动等智能化系统建设。因项目建设需求,需调整追加机械停车位和智能化系统等建设内容。
一、调整项目内容
1、建设机械停车位及无障碍停车位共60个,其中:地上机械停车位39个,地下机械停车位20个,无障碍停车位1个。
2、建设高清监控系统、多媒体系统、门禁一卡通系统等综合智能化系统(详见附件)。
二、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增加总投资约290.39万元,其中:机械停车位系统建设约需费用125.2万元,智能化系统建设约需费用165.19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由兰陵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专此请示,请予批复。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