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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
你街办常天青街〔2016〕84号《青龙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水晶城社区公共服务站装饰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该项目已由我局以常天发改〔2016〕27号文批复,经研究,现就有关调整事项批复如下:
项目总建筑面积调整为300平方米。该项目总投资调整为75万元。其中:装修工程费用58万元,设备设施费用17万元。该项目所需资金由青龙街道办事处筹措解决。
其它事项仍按我局常天发改〔2016〕27号文执行。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