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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凤凰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采菱公寓雨水排放改造项目的请示》(常凤建[2016]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城市内涝的民生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采菱公寓雨水排放改造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沿小区东围墙敷设d800雨水管,与小区南侧现状d1000出水管相接;敷设d1200雨水管至规划排涝泵站,连接小区南侧d1000和d800现状雨水管。沿离宫路道路北侧绿化带内新建d600雨水管,近期经凤凰路雨水管排放,远期经规划离宫路西延d1000雨水管排放。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60万元。资金主要构成为:设施设备135万元;技术服务费5万元;人工工资、税金等费用10万元,基本预备费1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凤凰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实施计划。
项目从2016年5月底开始实施,2016年6月20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五、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按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