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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郑政发〔2016〕33号《郑陆镇关于花园村居家养老服务站改造项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为完善花园村社区服务功能,提升为民服务的水平,拟同意实施郑陆镇花园村居家养老服务站改造项目。
该项目位于天宁区郑陆镇花园村刘家老年活动室,为村委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320平方米。
二、项目功能
该项目按照民政部门居家养老服务站标准进行建设,功能配置有老年活动室、放映室、棋牌室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综合改造及装修工程费用63万元,设备设施采购费用37万元。该项目所需资金由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天宁区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天环(开)准字〔2016〕第04021号};我局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五、请你单位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办理消防、建设等各项法定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从严控制投资规模,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