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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投诉请求事项
法定途径
法定依据
责任部门
咨询电话(热线)
备注
申
诉
求
决
类
1、价格管理(定价目录事项):反映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不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定价
申请裁决、行政监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价格法》第四十五条;《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十八条;《江苏省价格条例》第六十三条
价格收费科
69660580
2、价格行政处罚: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条;《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价格检查局
69660579
揭
发
控
告
1、价格举报:对违反价格和收费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举报
价格举报处理、价格监督检查、行政处罚
《价格法》第五条、第三十八条;《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
价格举报中心
69660560
2、价格投诉:消费者对涉及自身价格权益的民事争议提出投诉
调解、民事诉讼
价格举报中心和
局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