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一、天宁区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区发展和改革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挂区物价局、区旅游办公室、区服务业发展办公室牌子。设置1个副科级直属行政机构区价格检查局;两个事业单位:价格举报中心、价格认证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组成情况如下:
主要职责:
(一)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规划的实施监督;组织编制重大专项规划,负责各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平衡。
(二)编制全区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开展有关人口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参与全区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三)研究提出全区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制定年度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监测、预测和预警分析,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和经济结构优化提出对策建议,推进政府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全区目标考核工作。 (四)负责全区经济体制改革、企事业单位改制等工作,研究并协调改革创新中的重大问题。
(五)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负责全区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编制年度重点项目投资计划,推进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做好重大项目培育和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审批、审核转报政府性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完善政府性投资资金及投资项目管理。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和审核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
(六)负责有关企业债券发行的前期准备工作,负责推进创业投资发展工作。
(七)负责统筹全区能源工作,做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核,推进能源项目建设。
(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新兴产业发展。
(九)规划、协调和管理全区社会发展工作,统筹协调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组织制定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协调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社会保障、就业和收入分配等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安排。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发展评估工作。
(十)负责全区国内经济技术协作工作。负责权限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及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的审核、转报工作。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研究拟订推进信息化发展的规划和计划。
(十一)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全区价格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编制价格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全面实施,负责全区价格工作的管理和综合平衡,指导、监督区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以及街道价格管理工作。
(十二)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建议及相应的调控措施,参与政府价格调控措施的研究和实施工作,参与特殊情况下价格干预措施方面的有关工作。
(十三)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按照上级规定权限参与管理收费项目,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统计报告制度。参与减轻企业和农民工负担工作。
(十四)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管,引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推行明码标价,开展价格诚信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反价格垄断,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经营者和行业组织价格自律。
(十五)依法组织、指导全区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处理价格争议,受理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案件以及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
(十六)负责价格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按规定负责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工作。
(十七)负责区旅游行业管理工作,对区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计划及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和指导。
(十八)研究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年度工作重点和发展目标;牵头推进全区服务业重大项目,编制列入市、区两级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指导计划;推进全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协调推进创意产业发展;负责有关服务业投资项目的备案和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服务业品牌创建工作,参与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和参与服务业对外交流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区服务业发展考核工作。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设6个职能科室。分别是综合科、计划目标科、固定资产投资科、社会发展和体制改革科、服务业发展科(旅游业管理科)、价格收费科。
直属行政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区发展和改革局设置1个副科级直属行政机构区价格检查局。
二、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区委、区政府“推进城市更新、打造品质之区”的发展战略,坚定信心、抢抓机遇,锐意革新,大力实施扩大有效投入、培育新增长点、推动转型升级等各项重点工作,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为“十二五”圆满收官作出新的贡献。
2015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部门建设
1.做好部门职责分工,各科室各司其职,把握市级部门的职责分工、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
2.规范办事程序,根据审批权限下放具体要求,重新梳理权限,明确审批流程并公示。
3.强化服务推进,全面整理可申报上级政策及资金支持的各类项目,做好政策与企业、项目的对接研判,提高申报效率。
(二)规划工作
1.“十三五”规划:加强与上海发展改革研究院对接,同时做好服务业及其他专项规划。
2.区域发展:做好两大新城的规划布局,结合产城融合、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对接省市更高层次的规划,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省、市的规划体系。
3.服务业发展:重点做好4个服务业集聚区(金融、市场、养老、旅游),5个服务业新业态(金融、健康、物流、电商、旅游),推进服务业十大产业发展突破工程,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突破工程等相关工作。
4.旅游业发展:列入市级旅游重点项目4个,做好企业调研、发展规划,政策争取工作。
5.社会事业:做好社区设施、养老体系、社会事业项目等工作,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针对全区教育项目排计划,摸情况。梳理可争取资金的项目。
6.课题调研:结合部门职责,围绕资源、载体、项目、产业、政策等进行探讨,开展深入调研。
(三)项目推进
1.投资目标:着力解决缺口问题,密切联系统计、街道,逐月关注,紧盯上半年进度,着眼全年目标的完成。
2.项目推进:按照时间节点,逐个排定挂钩联系人,按街道、按项目落实到人,做到领导亲自抓、部门直接推、项目落到人,逐月不但有情况汇总,还要有分析,更要考虑预警。
3.审批服务:坚持不在审批上拖项目后腿,深入研究下放权限,一切服务于项目,重视协调和审核,明确办事程序,做到有问必答。
4.项目梯队管理:联系街道、商务、经信等部门,抓好六个一批项目,逐月整理上报储备项目,逐步缩小全年目标差距。
5.重点问题协调:配合区督查办,真正落实联系人责任,及时反馈问题困难,协调分工解决。
(四)目标管理
1.做好市目标任务蓝皮书下发和区目标任务蓝皮书编制工作。市区重点工程分解落实,及时跟踪督办,逐月关注完成情况。
2.做好指标汇总、分析工作,密切关注十二五、苏南现代化、苏南创新示范区有关指标完成情况。
3.汇总研判月度、季度、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对汇总分析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在完成情况基础上形成分析建议,逐月逐季上报。
4.完善综合考核办法,年底全面开展考核工作,平时加强督查,跟踪沟通。
(五)物价工作
1.加强物价政策宣传工作,严格收费管理,加强平台信息化管理。
2.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节前常规检查及活动,加强教育、医疗等专项检查工作。
3.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受理举报及监管查处相关问题。
4.做好平价商店长效管理工作,价格预警。
(六)旅游工作
1.加强旅游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从创新角度去审视旅游景点的开发,继续提档升级天宁旅游休闲集聚区,争取从市级层面推动5A级天宁名胜旅游区创建工作。继续推进中华纺织博览园项目,挖掘青果巷的历史文化、前后北岸的名人文化。
2.积极配合市旅游局举办2015年旅游节活动,做好活动筹备工作。
3.完善对区内旅游单位的调查摸底,配合市旅游局、区安委会做好旅游单位长效管理工作。
三、区发展和改革局下设置1个副科级直属行政机构区价格检查局。两个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的价格举报中心;自收自支的价格认证中心。
四、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说明及基本情况
(一)收支内容
2015年常州市天宁区发改局总预算收入491.53万元(不含上年结转项目经费),其中财政拨款458.03万元,非税收入33.5万元;支出总预算491.53万元,按经济分类分:基本支出386.53万元,经常性项目支出105万元。按功能分类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62万元。
(二)由于编制预算报表时物价局尚未整体划入, 为呈现部门预算原貌,部门预算表及“三公经费预算表”均以分报表形式公示。
五、“三公”等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公”经费基本定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发改局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常州市财政局机关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4.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预算外列支)、公务接待费支出1.47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比2014年部门决算增加,主要是2015年按规定物价局整体划入发改,人员变动较大,增加了公务用车1辆。
六、部门预算收支表等。
附件1:2015年发改局部门预算表
附件2:2015年物价局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