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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编办:
成本监审是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的重要程序,是价格监管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意见》(发改价格[2016]1329号)和《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成本调查监审机构队伍建设的意见》(苏价本〔2015〕35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政府价格监管水平、推进政府定价公开透明,对依成本定价的商品和服务,制定或调整价格进行成本监审。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价格机制改革提供有力支撑。拟设立成本监审科内设机构,机构应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
成本监审科主要职能如下:
承担国家和省、市赋予的价格成本调查任务;组织实施有关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负责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成本监审和重要商品成本调查工作;承担区政府赋予的制定经济和价格政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专项调查及成本监审任务;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价格成本信息。
特此请示,请批复。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意见》(发改价格[2016]1329号);
2.《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成本调查监审机构队伍建设的意见》(苏价本〔2015〕354号)文件。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