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常天农〔2016〕52号
天宁区农业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
全区上道路拖拉机年(双)检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水利科、郑陆镇农技农机站:
为切实做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拖拉机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运输作业,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拖拉机、变型拖拉机有关管理规定,区农业局决定对本地区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组织开展年度检验以及变型拖拉机第二次定期检验(双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发动
拖拉机年度检验工作由区农业局统一组织,安排和开展拖拉机年检工作。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农机安全监管的认识,认真做好拖拉机年度检验的前期准备、宣传发动和年检告知,提醒拖拉机驾驶人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及时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保证按时检测、集中参检,年检时见机、见人、见证,确保拖拉机年度检验工作顺利进行。
二、年检时间、地点安排
雕庄、青龙、茶山、红梅、兰陵、天宁街道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年度检验时间:2016年9月6日,检验地点:雕庄街道友谊路6号,其中变型拖拉机上线检测时间为9月2日。
郑陆镇所属变型拖拉机第二次定期检验(双检)时间:9
月9日。
所有变型拖拉机检测地点:武进区农机安全监理所。
三、拖拉机参检要求
1、所有参检车辆必须车容整洁、制动良好、转向灵活、灯光齐全,车厢后部须喷涂放大的牌号,粘贴农机专用反光标识。变型拖拉机需经有检测资质的拖拉机检测站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凭检测合格证明、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方可办理年检手续。
2、所有参检车辆须拓印发动机号码并现场核对,拍照存档。经检验合格,办理保险后,签注拖拉机年度检验合格章,发放检验合格标志牌。对私自拼装(改装)机、二缸以上的变型拖拉机、超技术参数、未按要求整改的、未办理交强险的拖拉机一律不予检验。
3、2013年以来有道路交通违法记录的拖拉机,均需在参检前接受公安机关处理,消除违法记录,否则不予办理年度检验(双检)手续。
四、做好农机为农服务工作
此次年度检验工作是我局第一次组织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年检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取消行政事业性拖拉机牌证、检验收费的惠农政策,提醒告之拖拉机集中参检时间、检验要求和程序,单位车辆检验单需加盖单位印章,驾驶证到期换证、健康审验需提交体检单,带好保险单、违法处罚缴款凭证,做到年度检验手续齐全、检验合标、档案资料完整,增强我区拖拉机年检工作的透明度和满意度,全力提高农机依法行政和为农服务水平。
附件:拖拉机保险收费一览表
常州市天宁区农业局
2016年8月18日
抄送:常州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常州人保天宁支公司
常州市天宁区农业局综合科 2016年8月18日印发
附件:
拖拉机保险收费一览表
单位:元
项 目
标准
收费依据
拖拉机
强制责任
保险
变型
2809
保险费/保险限额:交强险1050元/12.2万元;第三者责任保险959元/10万元;驾驶人意外险800元/8万元。
(意外死亡、残疾、烧伤给付,无医疗费报销,详见保险条款)
小型
800
保险费/保险限额:交强险700元/12.2万元;驾驶人意外险100元/2.5万元
(意外死亡、残疾、烧伤给付,含医疗费5000元报销,详见保险条款)
其中保费的60%由省、市、区财政各补贴20%,机手承担40%,实交320元。
备注:拖拉机喷漆费(行驶证号牌放大号码)、反光标贴收费,由乡镇街道组织实施。